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6.1.1 总则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所需过程以满足6.1.1到6.1.4的要求。
在策划EMS 时,应考虑:
a.4.1中的问题;
b.4.2中的要求;
c.EMS范围; 确定风险和机遇,涉及:
---环境因素(见6.1.2);
---合规性义务(见6.1.3);
---4.1和4.2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
6.1.1 总则 ……
需要关注:
---确保EMS实现其预期结果;
---防止或减少非预期结果,包括外部环境条件的潜在影响;实现持续改进。
---在EMS范围内,组织应确定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那些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紧急情况。
应保持文件化信息:
需应对的风险和机遇;证实6.1.1 到6.1.4所需的过程按照策划的要求得到了实施的程度。
6.1.2 环境因素
(1)在界定的EMS范围内,组织应 从生命周期的角度,确定出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环境影响; 确定环境因素应考虑:
a) 变更。包括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更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b)异常情况和合理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6.1.2 环境因素
(2)通过使用既定的准则,组织应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适当时,应就其重要环境因素在各层次和职能中得到沟通。
组织应保持文件化信息:
— 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
— 确定组织重要环境因素所使用的评定准则;
— 重要环境因素。
6.1.3 合规性义务
组织应:
---确定和获取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合规性义务要求;
---确定这些合规性义务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建立、实施、保持、改进EMS时考虑合规性义务。
---组织应保持合规性义务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6.1.4 应对措施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
---将要采取的措施以应对其:
---重要环境因素;
---合规性义务;
风险和机遇(见6.1.1) 如何:将措施纳入其EMS过程(见6.2; 7; 8及9.1)或其他业务过程并实施;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见9.1)。
当策划应对措施时,应考虑其可选技术方案及其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6.2.1 环境目标组织应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环境目标,环境目标应考虑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合规性义务,并考虑其风险和机遇。
环境目标应:
---与环境方针保持一致;
---可测量(可行时);
---得到监视;
---予以沟通(交流);
---适当时予以更新。
---组织应保持关于环境目标文件化信息。
6.2.2 策划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在策划如何实现环境目标时,组织应确定:
— 要做什么;
— 需要什么资源;
— 谁负责;
— 何时完成;
— 如何对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对其可测量环境目标实现情况监测过程指标的评价(见9.1.1)。
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其环境目标的措施整合到组织的业务过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