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条 : 骚 扰 或 虐 待
主要规定
供应商行为准则的“骚扰或虐待”条款为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制定了以下主要规定:
• 禁止对工人进行任何导致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身体接触。
• 禁止对工人进行任何有损身体或心理健康的口头威胁。
• 禁止类似体罚的纪律处分措施。
• 禁止任何有理由被认为是对工人进行威胁或诋毁的批评和行为。
• 禁止主管人员对工人进行任何有性骚扰倾向的身体接触。
• 禁止调戏辱骂工人,以避免引起员工的敌对情绪。
• 禁止以提供福利待遇或工作机会为交换条件对工人进行性骚扰。
违规行为
• 体罚或虐待工人。
• 不合理的安全检查。
• 对工人进行口头骚扰,如对工人厉声呼喝。
• 限制工人使用盥洗室,或不提供足够的饮用水。
• 工人曾就身体、性、心理或口头上的虐待提出过投诉,而工人的投诉也已获得证实。
良好管理实务
• 工厂制定并实施了递进式的纪律处罚制度,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及辞退等
纪律处罚方法。
• 工厂保存了所有有关纪律处罚的记录和文件(参见附录“文件记录保存补充指导原则”)。
• 工厂禁止对工人实行体罚或虐待形式的纪律处分。
• 工厂制定了书面的纪律处分制度,并在制度中详细说明了各类违纪行为及其相应的纪
律处分措施。
• 工厂建立了沟通机制或为工人设立了意见箱,协助工人向工厂反映主管人员在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
• 工厂为新录用的管理人员及工人提供有关禁止骚扰或虐待的培训,并坚持在员工中开
展培训(如每个季度)。
• 工人保存了所有纪律处分的文件记录。纪律处分文件中包含工人的确认书,以确认工
人了解他们所接受的纪律处分及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后果(参见附录“文件记录保存
补充指导原则”)。
• 工厂制定禁止骚扰的书面制度,概要说明工厂禁止的各类骚扰行为(如上文中列出的
各类行为)。
常见问题
问:我听说在印度尼西亚的一家外资工厂中,管理人员
经常威胁要对没有完成定单的工人实行体罚。工厂的当
地管理人员指出这种体罚措施在印度尼西亚非常普遍,
对工人进行体罚威胁仅在于促使工人努力工作。这种作
法是否违反了供应商行为准则?
答:上述作法属违规行为。工厂管理层对工人的
威胁违反了供应商行为准则。
问:一家工厂的某位部门经理习惯在每日工作开始前召
集工人一起合唱厂歌。此外他在上班时也经常高声歌唱
厂歌。这种作法是否违反供应商行为准则?
答:在上述事例中,由于该经理的行为并不带有
辱骂性质,且他并没有强迫工人一起唱厂歌,因
此该经理并没有违反供应商行为准则。当然这并
非最佳作法。
问:一位工厂经理喜欢坐在新来的女工后面,手把手指
导她们操作机器。女工对经理的行为进行了投诉,但她
们却被告知这是该经理的习惯。这种作法是否符合供应
商行为准则?
答:上述作法属违规行为。男性管理人员在对女
工进行培训时没有理由同女工发生身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