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体系要求
1范围
1.1总则
本国际规范拟用于:
– 电工组件产品的制造商、供方、修理方、维护方和服务提供方(及其供应链)建立过程以识别、控制、量化和报告其制造、供应或服务的产品中的HS含量;
– 产品的顾客和用户了解产品的HSF 状态,并理解其确定过程。
本国际规范规定了建立、实施、监视和持续改进过程的要求,从而:
– 识别产品和过程中的HS;
– 确定(检测、分析或以其他方式查清)产品的HSF 状态;
– 对产品中HS 的引入进行控制;
– HS 含量超过适用的顾客和法规要求时,让顾客获知所交付产品HS 含量的符合程度。HS 过程管理是组织总体业务和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并与之相融合,这一点很重要。
1.2应用
本国际规范仅适用于已实施 ISO 9001:2015 或与其完全等同的QMS 标准的组织。本国际规范的要求是对ISO 9001 要求的补充。
尽管 ISO 9001:2015 规定,组织可宣称其中某个条款不适用,不过按照IECQ HSPM 方案的规定,本国际规范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希望获得IECQ HSPM 方案认证的组织应符合ISO 9001:2015 和本国际规范,包括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附录。附录的适用性应与IECQ HSPM 的认证范围相一致。
条款1.1 中规定的领域之外的组织也可采用本国际规范来管理HS,但目前没有相应的IEC 合格评定体系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Q 03-1,程序规则 –第 1 部分:对所有IECQ 方案的通用要求
IECQ 03-5,程序规则 – 第 5 部分:IECQ HSPM 方案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
ISO 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RoHS,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1 年6 月8 日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2011/65/EU 号指令
中国RoHS 2,2016-01-2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